退货条款
退货条款
买方有权在产品交付后 7 天内退货。要行使退货权,必须在此期限内通知我公司,且产品必须在销售合同第 6 条规定的框架内可以退货。特殊工艺的产品不能退货;
退货产品的运费由买方承担;
我方承诺,消费者有权在收到货物或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拒绝货物或服务而撤销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和刑事责任,也无需提供任何理由,我方承诺自收到撤销合同通知之日起向我方公司收回货物;
根据编号为 385 的税务程序法一般公报,为了在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中进行退货交易,必须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部分以及我们发送给您的退货部分,并在签字后连同产品一起寄回给我们。对于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发票,为了进行退货交易,买方公司必须向卖方公司开具退货发票(不加运费),并连同产品一起寄回给我们;
无权退货的产品 ;
对于根据买方的特殊要求和需求生产的产品以及/或通过对其进行更改或添加而实现个性化的产品,例如:切割、钻孔、在其上制作、根据用户要求生产特殊颜色、UV 印刷或激光打标,则不能使用撤回权。使用产品撤回权的条件是产品的收缩包装未开封、完好无损,且产品未被使用过。